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提高海口海关本级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制订本目录。凡列入目录的事项,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应按要求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
(一)公开事项和内容。
重点公开: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计划总结、海关统计、行政审批事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财务信息、监督检查、企业管理、综合管理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等11类、33项内容。我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对目录事项进行梳理,及时调整和不断增加公开内容。
(二)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海口海关门户网站(haikou.customs.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我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集中、统一发布海口海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责任主体。
办公室牵头,各职能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详见基本目录“责任部门”列)。
(五)监督渠道。
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海口海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61号,海口海关办公室,邮政编码:570105;
电子邮箱:hkhg@customs.gov.cn;
联系电话:0898-68516851。
二、基本目录
| 公开类别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部门 | 备注 |
|---|---|---|---|---|---|
一、机构信息 | 1 | 基本信息 | 办公室 | ||
2 | 关领导信息 | 人事处 | |||
3 | 机构职能 | 办公室 人事处 各职能部门 | |||
4 | 人事处 | ||||
5 | 处室信息 | 人事处 缉私局 各职能部门 | |||
二、规范性文件 | 6 | 规范性文件 | 法综处 | ||
7 | 通知通告 | 各职能部门 | |||
三、计划总结 | 8 | 计划总结 | 办公室 | ||
四、海关统计 | 9 | 海关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 | 统计处 | ||
10 | 海关统计服务指南 | 统计处 | |||
五、行政审批事项 | 11 | 审批事项目录 | 法综处 | ||
12 | 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 卫检处 | |||
动植检处 | |||||
食商处 | |||||
稽查处 | |||||
监管处 | |||||
稽查处 | |||||
卫检处 | |||||
动植检处 | |||||
动植检处 | |||||
动植检处 | |||||
13 | 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结果 | 行政许可的审批部门 | |||
六、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 |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 法综处 | ||
15 | 办事指南 | 负责各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 |||
七、财务信息 | 16 | 预决算信息 | 财务处 | ||
17 | 收费信息 | 财务处 | |||
18 | 政府采购 | 财务处 | |||
19 | 拍卖信息 | 财务处 | |||
20 | 涉企保证金 | 财务处 | |||
八、监督检查 | 21 | 随机抽查 | 各职能部门 | ||
九、企业管理 | 22 |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 | 稽查处 | 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 | |
十、综合管理 | 23 | 法治工作 | 法综处 | ||
24 | 人事管理 | 人事处 | |||
25 | 行业标准管理 | 海关(HS)、出入境检验检疫(SN)等行业标准发布。 | 法综处 自贸处 | 标准文本可通过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http://www.tbtsps.cn)标准栏目查阅 | |
26 | 应急管理 | 卫检处 动植检处 食商处 | |||
27 | 建议提案答复 | 办公室 | |||
28 | 意见征集 | 各业务职能部门 | |||
29 | 政策解读 | 制发文件的各业务职能部门 | |||
30 | 新闻发布 | 办公室 | 门户网站“新闻动态”栏目 | ||
31 |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 | 海口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等信息。 | 办公室 | ||
32 | 公众参与 | 办公室 | 门户网站“交流互动”栏目 | ||
缉私局 | |||||
十一、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 | 33 | 其他 |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海口海关在依法履职和对外服务过程中,其他应当主动对外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 | 各职能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