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关关于受理企业信息核查材料截止时间延期的公告
为方便企业提交信息核查材料,海口海关决定将企业报送核查材料截止时间延长至2009年8月20日。请2009年6月1日前在海口关区注册备案(在有效期限内)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含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机构)、加工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核查材料提交注册地海关受理部门。海关将对企业信息准确性进行核查,如发现信息内容失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布控。海关受理报送材料场所及企业需提交的核查材料详见海口海关门户网站主页http://haikou.customs.gov.cn 《海口海关关于开展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工作的公告》及“下载中心”栏目。
特此公告。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