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上午,海口海关开展“海南自贸港封关政策有哪些?政策红利快到‘碗’里来”政策直通车宣讲活动。深入讲解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政策优势、办理流程与常见误区,全方位剖析封关运作的核心政策框架、监管模式创新及产业机遇展望,并与企业代表和广大网友进行线上、线下交流。“海关发布”微信视频号、抖音、快手等平台观看人数达xx万人。
海口海关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处廖逸婷:
大家好,欢迎来到“海关政策直通车”海南自贸港政策专题解读活动的现场及直播间,很高兴通过这样一场活动向大家介绍封关政策制度。下面由我首先向大家介绍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海关监管制度整体情况。
2025年7月23日,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先后出台海南自贸港税收、贸易管制政策及监管制度,构建起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政策制度体系。其中:
“零关税”政策方面,财政部牵头出台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的通知》和《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的通知》2项税收政策文件,明确了“零关税”政策要求。封关后“零关税”商品实行进口负面清单管理,较封关前有3方面调整优化:一是“零关税”商品覆盖面显著提高。由封关前的1900个税目扩大至约6600个税目,约占全部商品税目的74%,提高了近53个百分点,所以大家可以看出,这个显著提高了开放的范围和水平。二是享惠主体范围明显扩大。覆盖全岛有实际进口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还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三是政策的限制条件进一步放宽。进口“零关税”商品及其加工制成品在享惠主体间自由流通,免于补缴进口税收;销售给非享惠主体或个人时,按进口料件补缴进口税收;“二线”出岛时,按进口料件补缴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符合加工增值条件的免征进口关税。
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方面,海关总署牵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暂行办法》,较封关前试点政策进行了四方面优化升级:一是放宽了企业享惠门槛,二是扩大了进口料件范围,三是将海南自产料件纳入增值部分,四是扩大了加工增值累计的适用范围。这有利于更多市场主体,拓展运用场景,打通上下游产业链条,形成高端加工制造的产业集群,有力提升海南自贸港特色产业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放宽贸易管理政策方面,商务部牵头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一方面,《清单》大幅提升了货物贸易管理的透明度。《清单》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首次全面系统地列明了国家现行实施禁止、限制管理措施的进出口货物、物品范围,有助于经营主体清晰便捷地了解管理边界。另一方面,《清单》大幅提升了货物贸易的开放度。《清单》在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维护国家安全、守牢生态环保底线等前提下,结合海南自贸港发展需要,放宽了对部分进口货物的管理措施,对60个商品编码的旧机电产品取消了进口许可证管理,覆盖约80%纳入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旧机电产品,基本能够满足海南企业生产自用需要;同时,在现行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相关政策基础上,允许38个商品编码的产品在海南自贸港开展保税维修,实现该领域全国最高开放水平。简而言之就是放宽限制、扩大开放试点。
概括来说,封关政策可以概括为“四个更加”:即更加优惠的货物“零关税”政策、更加宽松的贸易管理措施、更加便利的通行举措、更加高效精准的监管模式。
结合封关政策制度设计,海关总署制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并同步制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货物海关径予放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关于执行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有关要求的通知》《海关总署关于自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的公告》等3项署级公告文件,海口海关同步配套制定了“零关税”账册管理办法、出岛货物查验要求等12项配套措施以及13项内部操作规程。建立起“2+3+25”的海关监管制度体系,实现对“零关税”、加工增值免关税、执行例外措施管理等政策的闭环管理,全面保障海南自贸港封关政策能落地、见实效。总体看,海关监管制度体系呈现4方面特点:
一是坚持精准施策,推动高水平开放。对“零关税”、加工增值免关税、放宽贸易管理措施等货物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优化和简化,助力企业更好享惠。封关后,海南继续保留3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政策,离岛免税政策进行了优化升级,海南自贸港将有效发挥“零关税+保税+加工增值”等多项政策叠加优势,为企业提供更加多元的政策供给,助力海南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是坚持创新监管,促进贸易便利化。在强化安全准入(出)监管的基础上,“一线”通关更便捷,对不涉及检验检疫和许可证件管理的进口“零关税”货物、保税货物实施径予放行,申报项目从105项简化至33项。“二线”出岛更高效,实施分类管理,海关在“二线口岸”海关监管通道仅对“零关税”货物、享受加工增值政策的货物、放宽贸易管理措施等三类货物实行管理,其他国内流通货物按现行规定管理,最大程度便利海南与内地贸易往来。同时,海关还大幅将“二线”出岛申报项目压缩简化至42项;结合出岛货物量少次多的特点,创新实施“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模式,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有效提高通关效率。
三是坚持“智慧+信用”,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海关智慧监管平台,与海南“单一窗口”、港口(机场)作业系统互联互通,将海关监管有效嵌入到货物现有出岛流程中,与安检等部门加强合作,实现出岛货物“一次申报、一站放行”。实施信用管理,对全省10万多家外贸经营主体进行信用分级分类,对高级认证企业、“白名单”企业降低查验率和稽核查频次,实施差异化的便利监管措施。
四是坚持协同共管,深化综合治理。海关与海南省商务厅、财政厅、营商环境厅等多个部门建立协同机制,在享惠主体审核、加工增值企业备案、自产货物认定、数据信息共享、信用体系建设、口岸应急处置等方面全面开展协作,形成封关政策落地实施监管闭环,构建职责明晰、配合密切、协同发力的新格局。
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贸港正式启动封关运作。封关运作以来,海关监管制度体系和智慧监管模式运行高效,经受住了封关大战大考的检验,有效保障了各项封关政策落地见效、口岸通关高效顺畅,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持续提升,整体运行平稳有序、开局良好。下一步,我们将聚焦打造具有世界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着力提升海关监管效能、全力推动政策优化实施,助力企业更好享受政策红利。
企业代表:我们公司之前一直做进出口生意,在传统口岸通关比较多,现在有点不太清楚封关运作后的“二线口岸”监管与传统口岸监管有什么变化?
海口海关口岸监管处林斯鹏:“二线口岸”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国境口岸,是一个全新的监管范式,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通关更加便捷。传统“一线”口岸强调在口岸现场完成舱单传输、运输工具申报、报关单申报、货物查验放行等通关监管手续,而在海南的“二线口岸”,海关对海关监管货物实施更加便捷的监管服务保障,“二线口岸”的物流数据采集均实现信息化,企业无需传输舱单、无需申报运输工具动态。同时对于非海关监管货物,按照国内流通管理,最大程度便利海南与内地贸易往来。
二是监管更加智能。在海南的“二线口岸”,海关、地方政府、企业的数据安全有效交互,实现“二线口岸”的“低干预、高效能”监管。具体表现为:海关监管货物运抵“二线口岸”时,口岸信息化系统自动全要素采集和生成海关监管货物运抵信息;通过数据交互的方式,将需要查验的海关监管货物引导至具体查验位,实现查验预约及反馈的全流程信息化;口岸运营单位通过系统对接方式自动校验海关放行信息,同时将海关监管货物的离岛信息共享至海关,实现监管闭环。
三是边界更加清晰。传统的进出境业务以整个“一线”口岸作为监管区,而在海南的“二线口岸”,海关根据货物的属性,区分海关监管通道和社会通道,海关在“二线口岸”海关监管通道对海关监管货物、物品实施监管。口岸的安全生产、物流组织、运维保障等工作由口岸运营单位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相较于“一线口岸”,边界更加清晰。
企业代表:那海关在“一线”和“二线”的查验有何不同?
海口海关口岸监管处林斯鹏:按照“‘一线’放开什么、‘二线’管住什么”的原则,海关在“二线口岸”监管重点主要是对税和证的管理,不涉及“一线”的检验、检疫等环节。“二线”主要是核查海关监管货物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更注重“低干预、高效能”监管,不保留复验程序,提升通关效率。
企业代表:我们在海关监管办法里面看到,要对进口“零关税”货物实施电子账册管理,请问“账册管理”指的是什么?
海口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吴梦宇:海南自贸港对进口“零关税”货物是按“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规则监管的,货物从一线进自贸港,按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些“零关税”货物和它的加工成品能在岛内的享惠企业之间流通,要是从“二线”进到内地,就得按规定交进口税,还得提供许可证和相关单据。海关会给“零关税”货物建账册管理,用信息化、智能化的方式给每个企业建一个专属账册,把货物“一线”进口、“二线”出岛、岛内流通的各个环节都通过海关电子账册连起来,全程监管“零关税”货物的进出、流转、存放和使用情况。
企业代表:请问“账册管理”有哪些基础管理要求?
海口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吴梦宇:享惠企业得先在海关完成备案,拿到享惠主体的资质,这是做账册管理的前提。“零关”税货物账册是“一企一账”的智能化管理模式,会按业务类型分设子账册:做加工和增值业务的就设加工子账册,做货物储存、分拨这些物流业务的设物流子账册,做维修业务的要在零部件装配后单独建维修子账册,而且不是“零关税”的货物,绝对不能放进任何一个“零关税”子账册里。企业之后如果因为经营需要要改账册信息,按流程申请变更就行,要保证账册上的信息和实际业务是一致的。
企业代表:刚才介绍提到了“径予放行”政策,哪些进口货物可以适用径予放行政策?
海口海关法规和综合业务处张子继:经海南自贸港对外开放口岸直接进入海南自贸港的保税货物、“零关税”货物,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可适用:一是不实行许可证件管理,二是不需要依法实施检验检疫。此外,适用放宽贸易管理措施的保税货物、“零关税”货物,若无需开展检验检疫,同样可纳入径予放行政策适用范围。
企业代表:封关后,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有什么优化升级?
海口海关关税处辜振成:一是放宽企业享惠门槛,取消对享惠企业鼓励类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限制。二是扩大进口料件范围,在此前仅允许保税货物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将“零关税”进口货物纳入政策适用范围。三是优化加工增值计算公式,将海南自由贸易港自产货物的价值计入增值部分,企业更容易达到30%的增值率。四是扩大加工增值累计的适用范围,对于保税货物经过上下游不同企业加工制造产生增值的,增值部分可以累计计算,鼓励企业拓展延伸产业链条。总的来看,封关后的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办法享惠门槛降低,受益面扩大,能够较好满足岛内企业生产需要,有利于培育打造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企业代表:适用径予放行政策,企业在申报和通关方面能享受到哪些便利?
海口海关法规和综合业务处张子继:径予放行政策是海关为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推出的重要通关便利化政策,核心优势集中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申报字段由常规的105项精简至33项,为企业减少近70%的填报工作量。二是适用径予放行模式的货物因不涉检、不涉证、不涉税,海关依托信息化、精准化、智能化监管体系实现快速审核,货物可以快速放行,进一步加快通关效率。三是货物径予放行后,企业可享受14天暂缓入账的政策红利,这为企业合理调配仓储资源、统筹生产计划提供了宝贵缓冲期,赋予企业应对市场波动更大的灵活空间。
企业代表:介绍说到的“分批出岛、集中申报”通关模式是什么啊?哪些企业和货物可以用?
海口海关法规和综合业务处张子继:“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是海关为适配海南自贸港“二线口岸”监管特点推出的便利通关模式,核心是打破了“一批一报”的传统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时,企业可先分批办理实际出岛手续,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集中申报缴税,大幅提升物流与资金周转效率。适用企业需为海南自贸港高级认证企业或“白名单”企业。适用货物主要包括海南自贸港“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享受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的保税货物、自境外进入海南自贸港时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
企业代表:请问能具体描述一下“零关税”货物账册是什么样的吗?
海口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吴梦宇:“零关税”货物账册会按货物的用途分不同子账册,有加工、物流、药品药械、维修、交通工具及游艇、自用生产设备这些类型。账册主要分表头和表体两部分,表头记的是企业的基本信息,像企业名称、账册类型、备案批准日期这些;表体记的是进口货物的具体信息,比如账册里每个商品的商品名、规格型号、申报的单位和数量、还有是不是四类措施商品这些。
企业代表:加工增值超30%货物如何申报内销?
海口海关关税处辜振成:从海南自贸港进入内地的货物申请享受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前,备案企业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加工增值申报手续,准确核算、如实申报内销货物的加工增值相关信息。加工增值到达或超过30%的,海关系统自动生成内销免关税进口关税确认编号,企业凭该确认编号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进口申报纳税手续。申报地海关填写:海口海关下设的隶属海关或者业务现场的关区名称及代码,征免性质填写:含进口料件加工增值(代码496)。
企业代表:“分批出岛、集中申报”听起来很便利,我们想办理这项业务,具体流程是什么?
海口海关法规和综合业务处张子继:该业务全程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线上办理,企业无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具体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分批出岛环节,企业每次发货前申报“分出账册清单”和“核放清单”,清晰申报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运输工具等重点信息,海关审核后放行;第二步是集中申报环节,企业按月归并当月所有货物出岛数据,汇总填报“集报账册清单”,并在次月25日前完成报关确认和税款缴纳。举例来说,2月出岛的货物,最晚在3月25日前办结集中申报手续即可,政策为企业预留了充足的申报与资金筹备时间。
企业代表:请在哪里可以查询本公司和商业伙伴在海关的信用等级?
海口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吴梦宇:有两个官方查询途径,可直接登录对应平台操作:一是海关总署官方网站(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后点击企业信息公示板块查询;二是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customs.gov.cn),输入企业名称或社会信用代码即可查询。
“海关发布”抖音网友兔子:我们企业符合加工增值政策条件,该如何申请开展加工增值免关税业务?
海口海关关税处辜振成:企业在开展加工增值业务前,企业通过海易办进入相关功能模块提交材料,经市县政府初核后,由海南省商务厅会同省内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并通过线上平台申请企业,系统提请海口海关评估是否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经海口海关评估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企业进行备案,此后可开展加工增值业务。
“海关发布”快手网友诺依曼:海关对“零关税”货物的存放地点和时限有什么要求?
海口海关关税处辜振成:在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的前提下,“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在海南自贸港不设存储期限,存放地点可以自由选择,与国内货物分开管理,依法接受海关监管。
海关发布”微信视频号网友小黄鸭:我司准备承运海关监管货物,是否需要遵守专门的运输工具管理要求?货物运抵“二线口岸”后,需要向海关传输哪些信息?由谁负责传输?
海口海关口岸监管处林斯鹏:只有承运“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享受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的保税货物、自境外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时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并且经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进入内地的交通运输工具才需要接受海关管理。货物运抵“二线口岸”后,分两步完成信息传输,一是货物运抵“二线口岸”时,由“二线口岸”经营单位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传输货物的运抵信息;二是货物实际离岛后24小时内,由“二线口岸”所在港口、机场、车站运营单位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传输货物的离岛信息。目前,海关会同地方政府推广应用智能卡口、运抵信息自动采集、查验信息推送、离岛信息传输等新技术新手段,支持自动采集信息无需人工录入,同时也保留了人工录入的方式,对未实现自动采集的按规范人工补充填报即可。
“海关发布”微信视频号网友赵扯扯:我司有时需要运输一些鲜活、易坏的海关监管货物,海关的查验效率有保障吗?
海口海关口岸监管处林斯鹏:对于鲜活、易坏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企业申请后,海关可优先安排查验。这种情况,建议申请优先查验。从目前口岸查验的情况来看,对少数需查验的货物,海关优先采用H986等智能化设备实施非侵入式查验。我们建设了查验预约及反馈信息化平台,企业可在线预约、实时接收查验计划与结果,流程全透明、可追溯,减少企业等待时间。同时,搭建放行信息自动校验系统,实现“秒级”校验,在查验无异常的情况下,可做到快速放行。
“海关发布”快手网友小筠咩咩:我们想适用“分批出岛、集中申报”便利化措施,但是我们企业的货物涉及许可证件管理,该怎么处理?会不会影响分批出岛?
海口海关法规和综合业务处张子继:涉及许可证件管理的货物,企业需在货物进入内地前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件,分批出岛时无需当场交验,待集中申报阶段向海关统一交验许可证件即可,不会影响正常的分批出运。在此提醒广大企业朋友,请务必提前备齐相关许可证件,并确保证件有效期覆盖集中申报期限,避免因证件缺失、过期等问题耽误申报进度。
“海关发布”微信视频号网友好心情111:请问放宽贸易管理措施中,对旧机电产品执行例外措施政策,在准入门槛和通关流程上有哪些利好?
海口海关法规和综合业务处张子继:一是放宽准入门槛。在我国现行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的74项旧机电产品中,例外措施对超80%、共60项“一线”进口旧机电产品取消许可证要求,覆盖医疗设备、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电力设备等重点领域。企业无需再为许可证审批“等流程”,可快速引进生产经营所需设备,直接加速产业扩能。二是免证快速进口。以往企业进口这类旧机电,需提前1—2周向主管部门申请进口许可证,准备多份相关材料,并依审批情况确定进口计划;封关后企业无需申领进口许可证,报关时也无需填写许可证件编号,仅需在报关单勾选货物属性“49—海南自贸港放宽贸易管理”,即可标识货物适用例外措施。
“海关发布”微信视频号网友嘿嘿嘿:办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报关单位具体分为哪些类型?
海口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吴梦宇:目前,海关已实现报关单位备案业务的“全程网办”“全国通办”,并提供了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多证合一等多种线上办理渠道,企业可通过互联网远程在线办理,无需现场办理。此外,除网上办理渠道外,也可前往各所在地海关线下办理。海关接收到企业备案申请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报关单位具体分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分支机构、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临时备案单位等。
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经营主体,包括生产企业、贸易公司等,计划自主办理或委托报关行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需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以委托人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的企业,需备案报关企业。
其他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单位或组织,例如学校、科研院所等需办理临时备案。临时备案有效期为1年,届满后可重新申请。
“海关发布”微信视频号网友WYL0815:我们公司在海关备案成功了,后续还需要怎么维护么?
海口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吴梦宇:备案并非一劳永逸,需做好信息维护。主要涉及变更、年报和注销。企业名称、地址、法人等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需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未按时办理变更,可能会面临海关责令改正,甚至影响企业信用等级。自“多报合一”改革以来,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市监部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报送上一年度海关年报。企业解散、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需主动向海关申请注销,并在注销前办结所有海关手续。
“海关发布”快手网友初夏7505:货物进入内地必须在“二线口岸”进行查验吗?海关查验有哪些方式?企业可以选择吗?
海口海关口岸监管处林斯鹏:原则上,经“二线口岸”进入内地货物应当在“二线口岸”查验场地内实施。若货物易受温度、静电、粉尘等因素影响,不宜在“二线口岸”查验场地内实施查验的,企业提交书面申请,海关可派员到“二线口岸”外实施查验。
海关查验分为三种方式:一种是机检查验,主要是使用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设备开展查验;第二种是人工检查,人工检查又分为外形检查、抽查和彻底检查;第三种是机检加人工检查,是先对货物实施机检查验并作出机检结论,再结合机检结论实施人工检查的一种检查方式。查验方式由海关根据货物情况及执法需要确定,企业不可自行选择,对于一些具有特殊属性的货物,容易因开启、搬运不当等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企业应当提前声明,提醒查验时注意。
“海关发布”快手网友Master:海关通知查验,企业必须到场吗?海关实施查验会收取费用吗?货物的搬运、开拆等费用谁承担?
海口海关口岸监管处林斯鹏:原则上,海关开展查验时,企业、单位应当到场,负责搬移、开拆和重封货物,并如实回答查验人员的询问以及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在查验记录签名确认。确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免到场,经海关同意的,企业、单位可免于到场。
海关查验不收取费用。因查验而产生的货物搬移、开拆或者重封包装等其他费用,由相关企业、单位承担。
“海关发布”抖音网友汤普森:我们想做“零关税”政策,“零关税”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享惠主体如何确定?
海口海关关税处辜振成: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事业单位,以及由科技部、教育部会同民政部核定或省级科技、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民政部门核定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的科技类、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市场主体,自愿提出享惠主体认定申请,经认定为享惠主体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关“零关税”政策。
涉及到的部门采取协同配合、并联审核方式,由省财政部门统筹,享惠主体名单由海南省人民政府确定,根据需要动态调整,并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备案。享惠主体的确定程序,包括认定标准、认定部门和管理要求等具体管理措施,详见《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海关发布”抖音网友兔子:我们是个体工商户,可以申报“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资格吗?
海口海关关税处辜振成:个体工商户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属于《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的通知》政策适用范围,不能申报“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资格。同样,企业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不属于上述政策适用范围,也不能申报“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资格。
“海关发布”快手网友深海大章鱼:我们是做种质资源的企业,听说海南在打造“南繁硅谷”,有什么支持性政策么?
海口海关法规和综合业务处王可露:为支持国家“南繁硅谷”建设,深化种业振兴行动,我们推出“进境种苗跨关区附条件提离创新举措”,允许从北上广深昆明等5大城市口岸进境的种苗,取样后直达海南,无需在口岸等待实验室结果。在上述口岸及海南口岸进境,仅在实验室检测,不在大田种植的“特定用途”种苗,无需抽样、无需检测,可直达试验室,直接开始试验。
新政策有效破解了海岛口岸资源不足的瓶颈,将先发地区的口岸优势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优势结合,种苗从在口岸等待10—15天,到当天就能提离,存活率从60%提升至95%以上。
例如,去年年底,一批用于科研的种苗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经海关备案的暂存场所放行。该批种苗从老挝抵达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经海关抽样后直接提离至三亚的暂存场所进行存放。这批种苗包括东革阿里、九翅豆蔻、圆千金藤、星油藤以及柬埔寨龙血树等品种,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跨直属关区附条件提离”的政策首次引入海南。
“海关发布”抖音网友Be water:货物径予放行后,企业后续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要求?
海口海关法规和综合业务处张子继:为确保政策合规有序实施,有2个事项需要企业朋友重点留意:一是货物管理方面,企业需要将径予放行货物与其他货物分开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二是时限要求方面,需要在货物径予放行之日起14日内办结电子账册入账手续,入账前不得擅自使用。要注意的是,这14日为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建议企业朋友提前预留操作时间,避免逾期风险。
“海关发布”微信视频号网友小黄鸭:现在总提到信用管理,海关是如何对企业进行信用管理的?
海口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吴梦宇:总署新修订的《信用管理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实施。信用等级从“三级”优化为“五级”,由现行的“高级认证企业、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失信企业”三级调整为“高级认证企业、认证企业、常规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五级。
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认证企业实施便利的管理措施;对常规企业实施常规的管理措施;对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
同时,高级认证企业也是“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中信用等级最高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少查验、“分批出岛、集中申报”等便利措施。
“海关发布”微信视频号网友赵扯扯:AEO可以享受与互认国家或者地区的便利措施,目前AEO互认国家和地区有哪些?
海口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吴梦宇:高级认证企业和认证企业都是AEO,互认国家和地区给予AEO便利措施。
截至目前,中国海关已经与新加坡、韩国、欧盟等31个经济体实现AEO互认,覆盖57个国家(地区),互认协议签署数量、互认国家(地区)数量以及互认实施数量均居全球首位。
“海关发布”抖音网友breezewander:哪些情况不能适用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
海口海关关税处辜振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免征进口关税:一是进口料件或其加工后制成品属于涉及“四类措施”的,即:涉及实施关税配额管理,贸易救济措施,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加征关税措施,为征收报复性关税而实施加征关税措施(实施第一、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措施,且在排除期内的除外)的;二是仅经过简单微小加工的,即掺混(含掺水、稀释等)、粘贴标签、更换包装、分拆、组合包装、削尖、去壳、简单研磨或者简单切割等一种或多种微小加工或者处理的。微小加工由海南省商务厅会同海南省内相关单位认定。三是其他按有关规定应当征收进口关税的。
“海关发布”抖音网友千泷:对“零关税”货物和保税料件发生企业间结转的,如何确定备案企业的进口料件价格?
海口海关关税处辜振成:备案企业进行核算增值率时,进口料件的价格以备案企业自境外进口的料件价格为基础确定;对自其它享惠企业结转来的“零关税”料件、保税料件,以结转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
“海关发布”快手网友煮豆燃豆萁:我司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是否有通关便利政策?查验频次会降低吗?
海口海关口岸监管处林斯鹏:是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已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服务体系,根据企业信用等级情况分类施策,对高级认证企业、白名单企业依次减少查验频次,优先办理通关手续。
“海关发布”快手网友Master:封关后,海关在“二线口岸”实施智慧监管,主要体现在哪里?
海口海关口岸监管处林斯鹏: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按照“‘一线’放开什么、‘二线’管住什么”的原则,海关在“二线口岸”的监管对象主要为“零关税”货物、放宽贸易管理货物、享受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的货物,上述三类货物出岛需向海关申报,并从“二线口岸”海关监管通道通行,海关在此实施监管。其他货物从非海关监管通道通行。封关后,海关将实施以“智慧+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模式,实现“二线口岸”通行“低干预、高效能”。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设施设备智能化。目前,10个“二线口岸”共设置27条海关监管通道,并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均配置H986等智能化检查设备,海关智慧监管平台已建设完成并正式上线运行,已与海南“单一窗口”和“二线口岸”港口码头信息化系统互联互通。
二是数据采集智慧化。货物抵达“二线口岸”时,我们依托智能卡口、物流监管平台、大数据分析平台等系统,在海关监管货物运抵“二线口岸”时,自动采集并即时生成标准化运抵信息,提升物流数据的准确性与时效性。在空港“二线口岸”,创新应用电子条码,通过扫码即可快速调取货物信息。出岛货物运抵“二线口岸”卡口,即触发海关布控指令。
三是监管作业精细化。对少数需查验的货物,海关优先采用H986等职能化设备实施非侵入式查验。我们建设了查验预约及反馈信息化平台,企业可在线预约、实时接收查验计划与结果,流程全透明、可追溯,减少企业等待时间。同时,搭建放行信息自动校验系统,实现“秒级”校验,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
“海关发布”抖音网友兔子:“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模式下,企业选择出岛的“二线口岸”有限制吗?是否需要固定某一指定口岸?
海口海关法规和综合业务处张子继:与传统模式要求“出岛口岸与申报口岸一致”不同,“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模式赋予企业较高的物流调度灵活性,企业可根据实际运输需求,选择海南自贸港任意一个“二线口岸”分批出岛,无需固定单一口岸。仅需在集中申报时,按最后一批次货物的实际出岛口岸填报即可。这一设计有效解决了企业多批次、多口岸出岛的协调难题,大幅降低物流调度成本,尤其适配小批量、高频次出岛的业务场景。
“海关发布”快手网友遥望:哪些情况会导致“分批出岛、集中申报”业务被暂停?暂停后还能恢复吗?
海口海关法规和综合业务处张子继:出现以下这几种情况会被暂停:一是不再符合高级认证或“白名单”资质;二是未按时完成集中申报和缴税;三是未按规定交验许可证件;四是海关认为货物存在其他监管风险的。不过企业不必过于担心,在上述暂停情形消除后,可通过“单一窗口”向属地海关申请恢复“分批出岛、集中申报”业务,审核通过后即可恢复适用。
“海关发布”微信视频号网友好心情111:请问对加工账册,加工与核销的具体管理有什么要求?
海口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吴梦宇:加工环节必须严格做到“专料专用”,“零关税”货物只能用在本企业在海关备案过的加工业务上,不能私自挪去做非“零关税”的业务,也不能借给其他企业用;加工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要单独登记,处理之前必须要向海关报备,按海关核定的方式来处理,比如销毁、补税卖到内地这些,绝对不能自己私下处理。
账册的核销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企业要在周期到期后的60天内提交核销的资料,包括货物进出库的记录、库存盘点报告、等。海关会结合企业申报的资料和智慧监管平台的后台数据做核销核查,核查通过了就算完成核销;如果查到账上的货物和实际的对不上,又没有正当理由,企业就得按货物的实际价值补缴税款。
“海关发布”微信视频号网友桃花朵朵开:请问还有什么其他账册管理方面需要企业注意的地方吗?
海口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吴梦宇:如果“零关税”货物要卖给非享惠企业、运出岛,或者企业自愿补税,都得先申报账册清单和报关单,等海关办完报关手续后,再核减账册里的货物数量,其中运出岛的货物可以用“分批出岛、集中申报”的模式,能提高办事效率;要注销账册的话,得满足业务全部办结、没有剩余库存、没有未处理的违规记录这些条件。监管期限到了且没有异常的货物,系统会自动解除监管,同时核减账册里的相关信息。
“海关发布”快手网友煮豆燃豆萁:海关对“零关税”货物补缴税收的税率、汇率有什么规定?
海口海关关税处辜振成:“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补缴进口税收时,适用享惠主体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和计征汇率,不征收缓税利息。同时,符合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相关原产地管理规定的,可按规定申请适用协定税率或特惠税率。
“海关发布”抖音网友汤普森:对加工增值企业及货物是否有监管要求?
海口海关关税处辜振成:企业应与海南省相关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联网并完成备案,报送的信息和数据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且可追溯,符合海关税收征管和后续监管要求,包括按要求进行周期性核销、不擅自移作他用等。其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企业按照加工贸易税收和监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