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海口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8年,海口海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署令215号)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海关总署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署办发〔2018〕27 号)要求,结合新海关新职责,围绕“四个着力”,大力推进“五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取得积极成效。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一是根据“三定”方案,对我关权责清单进行修订调整,重点增加相应的检验检疫权责事项,并及时对外发布;开设“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专栏,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随办随公开。二是做好海关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做好海关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并及时向海南自贸试验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一是在所有审批事项实施互联网申报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推动海南省行政审批系统和海关业务系统实现部分数据对接,为办事群众节省了办事时间和办事成本,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二是组织开展海口海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在原有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中重点增加检验检疫事项并进行修订调整和对外公开,在门户网站发布检验检疫业务申请表格,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做好门户网站改版和原检验检疫网站永久下线工作,尤其是做好原检验检疫网站内容的迁移。二是升级推广海口海关12360微信公众号,增设“琼•自贸”栏目,加强对自贸区(港)政策的宣传,提升12360微信公众号的形象和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关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890条。一是通过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86条,其中公开海口海关通知及公告65条,海关统计信息91条,政府采购信息61条,海关拍卖信息7条,海关动态258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复文4件;二是通过“海口海关12360”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04条;三是通过各隶属单位业务现场公告栏、宣传栏、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业务咨询台、政策宣讲会、普法宣传活动等途径转发上述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关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为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针对海口海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事。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关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事件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注。2018年,我关分别举办了海口海关2017年服务海南外贸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海口海关支持海南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扩大进口新闻发布会、2018年1-8月海南外贸进出口情况新闻发布会、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解读和落实新闻发布会等4次新闻发布会;在门户网站发布《重磅!关检融合“整合申报项目”介绍》《〈亚太贸易协定〉第四轮降税自7月1日起实施》等数篇政策解读文章。
七、机构建设和培训情况
总关办公室为我关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我关共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专职人员3人,兼职人员42人。2018年,我关共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依托浙江大学开办新媒体应用培训班,着力加强“互联网+政务公开”建设。其中45名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关虽然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离公众的期望和总署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程度存在差异,各业务现场和办公室大厅的政务公开标准不够统一规范;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基层海关的公开意识需要加强,公开方式需要创新。
2019年,我关将结合海关新任务、新使命,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统一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完善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健全新海关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设,规范基层海关政务公开标准,统一基层海关政务公开形式。同时,我关将落实好“关长接待日”工作制度,优化升级“海口海关12360”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强化“互联网+政务公开”建设,并通过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活动。